泾县昌桥乡:“惩前毖后“是手段 ”治病救人“是目的
来源:
章舒
2020-06-26 07: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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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
“感谢组织上对我的关心,这么热的天还特意来我家看我,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这是组织上对我的厚爱”,泾县昌桥乡中桥村七旬村民程某某哽咽说道。
近日,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昌桥乡纪委对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进行回访教育。据悉,程某某是有四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2019年12月30日,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刑罚。后经昌桥乡党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月17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会同昌桥乡纪委一行人来到程某某家中进行回访,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对程某某说,“对你进行处分,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为你触犯了刑法,这是红线碰不得;希望你能够放下包袱,始终如一支持村里的工作。”
“‘惩前毖后’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对待受到处分尤其是开除党籍的人员,不能一处了之,要通过暖心回访,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放下包袱再出发,这也体现了纪委监委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工作态度。”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昌桥乡纪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将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加强监督执纪,助力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