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全面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来源: 庐江县委改革办 2020-09-01 16:07:41 责编: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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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近年来,庐江县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始终把国有企业改革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推出相关改革举措,组建成立了一批承载转型使命的新兴领域企业,全县国资国企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坚持全域视角,强化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战略重组。聚焦国有企业“小”“弱”“散”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一企一策”,对县国资委监管的5家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实行人员管理方式、薪酬待遇标准、绩效目标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四个统一”。横向联合。将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并入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深入开发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农耕体验、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助推实现乡村振兴。纵向整合。将县高新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升级为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进一步服务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助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做大做强县城投集团公司和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利用“规划、融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优势,切实发挥资产运营、资金管理、担保增信等功能,真正成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和抓手。专业化重组。在整合全县54座水厂成立县供水集团的基础上,新组建县水务集团,致力于打通从生活用水生产、调度、供给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的完整产业链条,助推人居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保护。通过县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作用。

二、坚持法治思维,细化内部管理,持续激发企业活力。聚焦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明确改革后的5个企业性质均为县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独立经营运作,赋予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多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以及无效低效的行政干预。坚持依法履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坚持用《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持依法监督。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总体要求下,委托县国资委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县国资委对出资企业的有效监管。坚持依法治企。着力在完善企业运营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各县属国有企业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法务、财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确保改革行稳致远。目前,5个县属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国有企业治理机构进一步健全。

三、坚持效益导向,优化资本布局,切实提升盈利能力。聚焦国有企业普遍亏损的问题,确立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导向,通过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等方式及资本运作手段,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流动性,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注重科学决策。积极引导各县属国有企业立足自身职能,瞄准市场需求,创新发展模式,调整业务布局,通过自我运营或联合社会资本,主动参与市场竞争。严把投资方向,严选合作对象,严格决策程序,严控投资风险,把投资聚焦到资本回报上来,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拍脑袋式的投资决策行为。实施精细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考核、市场化激励约束等体制,研究制定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加强成本控制、成本核算,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财务成本,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坚决避免“高水平大锅饭”。推进瘦身健体。剥离县城投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建设等非优势业务,重点抓好融资、优化财务指标、开展城市投资、PPP项目合作、资金管理等工作,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今年1-7月份,县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300万元、利润总额达31513.99万元。(庐江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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