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贫困户
来源:
陈小宝
2020-09-14 15:47:07
责编:
何兰
连日来,泾县琴溪司法所积极开展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深得广大干群的好评。
该所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家中走访,详细了解他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等情况,将《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递到他手中,鼓励他走出阴影、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接受社矫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为他提供帮助,使他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王某(化名),男,泾县琴溪镇乐琴村人,因危险驾驶罪被泾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目前在琴溪司法所服刑。
王某系乐琴村的低保贫困户,乐琴村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让他担任护林员,王某的妻子已外出务工。王某每月的低保收入468元,护林员报酬每月500元,王某的妻子月收入2000多元。此外,王某的父母还享受了养老金、失地保险金等。现在,全家年收入约4万余元,实现了长期稳定脱贫。
据了解,近年来,该镇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为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促进了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安心矫正,有力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陈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