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工作要求,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中断,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截至2月4日11时,共发放省内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5张,跨省应急物资通行证3张。对无通行证应急运输车辆,按照“谁申请、谁审查”原则规范具体的通行审批流程。运输车辆或企业向有运输需求的市直部门或县(区)提交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近半个月内未到达湖北境内及未接触武汉籍人员的证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消毒证明、发货清单等材料申请;有运输需求的市直部门或县(区)对拟通行的运输车辆进行审核后,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指挥部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允许通行,并通知交通运输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根据指挥部指令,通知一线检测点进行查验,合格予以放行。
规范港口船舶作业审批流程。凡是来自湖北省和近期在湖北省停靠过的船舶需完善条件后靠港作业;其他地区靠港船舶作业一律采取电话、短信和微信等电子形式报港,船员一律不得上岸;参与码头作业人员配齐防疫装备,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的港口设施进行消毒。对涉武涉鄂船舶作业流程:货物需求单位向港口所在地防指报送船舶装卸货物、近期航行轨迹和在船人员等信息,并提出装卸作业申请;经港口所在地县级防指审批,由港口所在地镇政府牵头,交通、港航、公安和防疫部门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船舶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方可靠港作业。
加强应急运力保障。组织储备巡游出租车辆50台,客运车辆100台、危货特种应急运输车辆20台、普通货运车辆80台,船舶(艇)6艘,第一时间确保市防指紧急物资运输。(记者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