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知晓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萧县在全县开展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先导,以“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庄、进农户”为目标的普法工作,让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地生根”,为“三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2018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前沿问题呈现多样化特征。因此要立足现实,不断总结学习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经验,让干部群众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法”同行。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专题党课,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知识测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入脑入心,切实推动该县工作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在法律框架下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从而带领广大群众开展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
三是丰富宣传渠道。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讲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依托新时代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平台等新媒体开设宣传学习栏目,及时转载乡村振兴促进法内容。利用电子屏、户外大屏等新载体,广泛刊播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标语。通过编排地方戏、文艺节目等新颖形式,广泛开展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让乡村振兴促进法触手可及,触目可见,触耳可闻,成为人们的“身边法”。(邵伟)(安徽日报记者何雪峰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