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厉行勤俭节约,形成节能新风尚,涡阳县纪委监委带头贯彻落实全县公共机构节电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抓细抓实,做到走在前、做示范。
成立一套机构。成立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节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组长,一名县纪委常委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单位、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节电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是本单位节电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节电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室负责督查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发放一份提示。及时召开县纪委监委双周例会,安排部署纪检监察系统节电工作,就当前节电工作需要注意事项,下发《温馨提示》,要求充分利用自然光,晴朗天气白天做到室内不开或少开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卫生间灯光实行随用随开、人走熄灯;空调开启后不长时间开启门窗;提倡3层以下不乘电梯;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单位会议室做到无会议时关闭所有用电器,真正把节电工作落到细微处。
开展一轮督查。积极配合市县节电工作督查,及时转发节电督查情况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公室联合,就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单位、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县委巡察机构节电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切实营造全员节电的浓厚氛围。(宋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