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保局:“三度”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来源: 程翠翠 2022-06-16 10:36:59 责编: 陈亮

2022年以来,泾县医保局认真落实《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综合发挥分类资助、大病保险倾斜支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和预警人群定期监测作用,不断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困难群众“不掉队”。

分类资助有精度。“我今年在手机上交医保费的时候,显示只需要交40元”。泾川镇陈某某原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以为脱贫后可能就享受不了帮扶政策了,但在缴纳2022年医保费时惊喜地发现还有参保补助。2022年,泾县及时完善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费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衔接政策实施以来,共资助14519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累计资助费用406.104万元。

倾斜托底有力度。“本来以为贫困户享受的优惠政策取消了,正为住院费用发愁呢,没想到出院结算时费用这么少,真得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呀!”最近,家住泾县桃花潭镇低保户徐某某感激万分地说。

原来,2022年2月17日,已经脱贫的徐某某因忽发脑出血并伴血肿扩大,在县中医院紧急住院,花费医药费用62084.21元,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出院时仅付了4200.68元。

徐某某个人自付费用少得益于泾县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托底双保障机制。衔接政策实施以来,泾县通过增强大病保险补充保障功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行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通过完善分类救助托底保障机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人群,降低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

按月监测有温度。泾县丁家桥镇江某某属于脱贫人口,罹患慢性病,需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一度担忧治疗费用问题。泾县医保局在开展日常监测时发现了江某某的困境,第一时间将他的医疗费用支出数据推送至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将费用支出作为重要参考数据,结合实际,将其纳入监测人员,保障其及时享受相关救助待遇。

衔接政策实施以来,泾县医保局每月通过对医保信息系统的报销数据进行筛查,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患者信息,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核查,便于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自2022年元月以来,泾县医保局通过长效预警机制,向乡村振兴局报送监测人员1443人。(程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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