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做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宣讲、解读等工作,安徽党媒云“老兵融”今起开设“兵哥讲政策”专栏。未来,我们将通过图片、文字、专访、直播、短视频等多种方式,把安徽退役军人的好政策传遍江淮大地。

兵哥获悉,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政策执行、指标落实、责任担当和考评督导等方面,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措施》要求,要深化政策执行。如军人家属随军前是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采取转任、交流等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原则对口调动安置。其中合肥市区完成安置确有困难的,当年安置率不低于80%且次年把余下的全部安置到位;军人家属随军前是国企正式员工的,原则上先协商,再采取推荐安置的方式,在本系统本领域或其他国企适当岗位进行妥善安置;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功(一等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就业安置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置。
我省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考录、公开招聘时,对随军家属不设常住户口条件限制,并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各地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国企招录员工、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人员、社区工作者招聘和军队招考文职人员时,都应适当聘用随军家属。
兵哥了解到,各地还要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随军家属提供就业援助、组织就业培训,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没有得到就业安置的,按照规定落实军队以及安置地相应未就业生活补助和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等待遇。
我省将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双拥检查考核评选内容。对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督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安徽党媒云老兵融 王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