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桥乡泉水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来源: 洪枫 2023-05-01 09:04:47 责编: 余红霞

为了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政治文明建设,泾县昌桥乡泉水村在加强法治建设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突出依法治村工作,强化宣传教育,“两委”干部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们按分片包队方式,利用农闲季节对村民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时刻把握着以下工作重点:

健全调解网络,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泉水村于2018年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村委会,有专门办公室1间,调解室1间。有专职主任1人,专职调解员1人,共有人民调解员5人,调解联络员2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泉水村调委会将党员作为联络居民群众的根系和触角,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委会调解网络队伍,充当着调解员的“稳定器”和“融化器”的作用,对需要调节的住户进行经常走访和思想疏导,与此同时,在调解工作中,按照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原则,重视对纠纷的防范工作,使矛盾消失在萌芽之中,较好地完成以调解为主,调防结合的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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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培训普法,夯实民调基础。俗话说“孵鸡蛋出小鸡,孵石头永远都是石头”。矛盾调解也是一样,如果当事人知法明理,矛盾很容易解决,如果当事人胡搅蛮缠、拿着明白装糊涂,矛盾就很难解决。为了打好矛盾调解的基础,村委会主要做了两项工作,即普法宣传和调解员培训,也就是“把石头换成鸡蛋并教会如何去孵鸡蛋”。一是抓好居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下队宣传、标语、网络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村委会成立了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和民警现身说法,为村委会不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也在纠纷发生后利于解决问题。二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使调解人员熟知政策、掌握技巧,能够胜任民事调解工作。

抢抓源头、防控化解。一是遵循排查为先的原则。针对辖区内多发的土地纠纷、家庭问题等热点难点矛盾问题,做到提早发现、提早上报,同时进行每月一次的集中排查活动,把矛盾处置在源头。二是遵循调解为推荐原则。以乡司法所为依托,加强辖区调解工作力度。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是构建和谐村居,是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2018年至今,村调委会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成功率达到了98.7%。五年来,辖区内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引发群体事件,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提升本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成效,进一步促进本村平安建设。(洪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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