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健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安徽省霍山县人。1909年,刘健挺出生于安徽省霍山县下符桥乡圣人山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7岁放牛,11岁时读了两年私塾,两年学堂,后因家境艰难辍学,回家做农活,学道士。
1927年参加革命活动,加入农民协会,组织发动农民抗捐、抗租、抗债。1928年10月,秘密参加赤卫队。1930年3月,中共组织领导的圣人山农民暴动成功,乡农会正式成立,刘健挺被选为支常委。同年6月,霍山县苏维埃政府派他到七区六乡搞农运工作。1931年6月,刘健挺加入中国共产党。年底,在七区区委扩大会议上被选为少共区委委员,任少共区委秘书,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斗争。1934年11月,奉中共中央指示,红25军组成“第二北上抗日先遣队”,离开鄂豫皖苏区,进行长征。刘健挺曾任红25军第73师223团1连政治指导员,陕南游击总司令部营政治委员,第74师独立1团副团长、师政治部主任、师教导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

刘健挺将军始终对党忠诚,他的一生始终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抗日战争时期,刘健挺奉中共中央指示,与张才千一起率领第770团离开延安,进军豫西,当时的豫西是联系中原地区的桥梁,是日军要争夺占领的战略要地,我军始终顽强、英勇与日军作斗争,抛头颅、洒热血,保家卫国。刘健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团结争取进步力量,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对日军进犯进行巧妙地伏击,先后击毙日军军官,击溃来犯日军,鼓舞了群众的抗日热情,组建伊洛抗日根据地。


抗日战争时期,刘健挺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4团参谋长、团政治处主任,第129师385旅770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河南军区第4支队政治部主任,豫西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反"扫荡"、反顽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1纵队2旅政治委员,鄂西北军区第2军分区政治委员,华东军区警备第14旅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原突围和淮海战役。1949年3月,被任命为皖北军区警备第1旅政治委员,参加了渡江作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皖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安徽军区政治部主任,南京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安徽省军区副政治委员,福建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顾问。

刘健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11月15日在福州病逝,享年74岁。(孙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