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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城出“好兵” | 胡宜振:从士官到检察官的使命坚守
来源:张建军 2023-10-26 16:36:19 责编:纵强 胡明兵 王逸群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从士官到检察官一路走来!我作为一名退役军人,部队给予我很多优良作风和好习惯,我只是将这些作风和习惯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砀山的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砀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宜振说。

现年42岁的胡宜振曾在西藏服役八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优秀士兵”和解放军防化学院嘉奖各一次。2007年9月复员后参加高考,大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安徽省政法干警专项招录考试,到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任职。

胡宜振参加工作后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对党忠诚,主动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履职尽责。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砀山县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2021年11月,被借调最高检“南四湖”公益诉讼专案组办案,期满后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厅)通报表扬。现任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胡宜振在工作中始终弘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利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的优势,其针对双拥广场公园内“拥军爱民雕塑”,积极进行维护。针对医疗机构未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共同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他不断夯实公益诉讼专业知识储备,更新办案理念,积极探索公共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类“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系全市首例未成年人公共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该案成功办理,护佑了砀山学生上学平安路。办理的“医疗污水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件刊发。因办案能力强,2021年7月,该同志又被借调最高检“南四湖”公益诉讼专案组办案,办理了“南四湖公益诉讼专案”首例向法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2023年1月14日,该案例入选了“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该案例也是十件案例中唯一的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3月,该案例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在全国两会期间综合稿件中体现。同时,胡宜振同志还多次向全县刚入伍新兵进行“民法典”宣传和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赞扬。

在听从组织安排、干好工作的同时,胡宜振发挥在部队磨炼特别能吃苦学习的优势,进行检察理论研究。调研成果已有十余篇在检察系统知名期刊、大学学报和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积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项目(法学类)”《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监督权定位及制度建构研究》。并以这一课题项目为基础,与大学教授合作撰写的《构建“扩大解释+公益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机制—以长江流域安徽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样本》论文,在《中国检察官》期刊发表。

“从士官到检察官,一路走来!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胡宜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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