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你们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既要注意人身安全,也要严守纪律要求,要深刻吸取今年年初查处的郭某某案件教训,坚决杜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等行为。”近日,在获悉辖区某社区准备组织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后,肥东县撮镇镇纪委负责人对该社区书记及时进行了谈话提醒。
为严肃党日活动纪律,警惕党日活动变味,切实消除隐形“四风”问题,撮镇镇纪委坚持关口前移,在活动开始前,对各社区、各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明确相关纪律和要求,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走心”不“走形”。
一要规范设置党日活动主题和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应以党内集中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为主。组织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或其他场所参观学习的,应严格履行外出报批手续。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党日活动之名搞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活动期间饮酒、给党员发放补助及各类纪念品等。三要强化活动全程监督管理。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党性”“ 党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撮镇镇已开展户外主题党日活动15场,参与党员500余人次。接下来,撮镇镇纪委将继续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纪律提醒,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推动纪律意识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为主题党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褚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