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市场和政府之间的纽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因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法治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引导、规范、促进、保障作用。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法治引领赋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一、法制原则引领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上党课,深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深入学习,中心坚持将法治原则贯彻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贯彻到服务好各方交易主体中,贯彻到处理公共资源交易各种疑难复杂问题中,将法治原则作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提升服务效能、维护公共资源各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根本遵循。
二、法治方式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等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对《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对中心现行5份文件制度进行梳理、修改,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和健全制度体系;鼓励信息发布,在各类媒体、公众号、网站及时发布中心信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评价,约谈6家代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交易流程;运用、依据法律法规协助处理质疑投诉,这些都是中心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集中体现。
三、法治措施精准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软理念”,更需要“硬措施”,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不断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范围,积极探索远程异地评标1+N模式,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评标环境;积极宣传推行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措施,开展保证金账户清零,全面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成本低的保函服务,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降低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推行帮办代办,细化服务内容,优化办事环节,确保企业享受到优质高效服务。(孟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