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供应提出更高的需求和要求,如何因地制宜、节约集约用足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记者24日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政策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已出台“点状供地”相关政策,助力旅游强省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对旅游及乡村振兴方面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灵活供地方式,为新经济发展“松绑”。
源自发展的新需求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作出新的规定,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尤其是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作出了限制。但在旅游强省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省多地提出“点状供地”政策需求,急需通过“点状供地”解决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问题。点状供地项目采用“占多少、用多少”的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更加精准,减少了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节约了土地资源,有利于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契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的目的和初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已正式印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灵活供地助力产业提升
“点状供地”究竟对旅游强省和乡村振兴有啥作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我省“点状供地”政策。一是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二是具有可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配套设施等点状布局和零星、分散使用的特点;三是适用的产业范围限定在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主要包括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特色产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四是点状供地的大原则是“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对项目用地实施报批和供应。
宏村小街
具体来看,我省“点状供地”政策明确了实施要求,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土地权属清楚、界址清晰,且无争议;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应符合《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涉及利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破坏生态环境,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及变相发展房地产的,均一票否决。
三种方式提供多样选择
在分类管理方面,我省“点状供地”采用三种方式:既转又征;只转不征;不转不征。
记者注意到,三种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用地类型、需求。例如:不转不征方式适用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使用未利用地,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矿山生态修复后的土地发展旅游产业,建设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等。
黄山市屯溪区黎阳in巷
我省明确,“点状供地”项目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合理设定供地前置条件,带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土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标准、形态及规划条件、建筑标准、节地技术、公建配套、用途变更、分割转让限制等要求,与履约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违约责任等内容,一并纳入供地方案、土地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或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中。“点状供地”项目以项目区为单位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按建设地块单个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应结合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不同地块的面积、用途,按建设地块搭配或组合为一宗地整体供应。
此外,我省要求金融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围绕点状供地量身定制更多金融产品,重点聚焦以入股、联营和入市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点状供地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抵押贷款的有效实现路径,让市场主体敢用、愿用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将点状供地项目纳入产业子基金投资目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民宿(图源:黟县发布)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点状供地”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对保障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降低项目开发主体成本、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点状供地”契合乡村山水田景交错的自然条件,顺应乡村产业用地小、布局散的发展规律,土地开发利用从注重单一经济价值转变为兼顾经济、生态、社会价值,体现出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共赢”的效果。(安徽日报党媒云记者 郜征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