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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讲政策 | 铜陵市出台全省首个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来源:洪霞 邓妍 2023-12-29 17:04:20 责编:胡明兵 王逸群 实习编辑 李子彦

兵哥从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2024年1月1日,由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共同印发的《铜陵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市也是《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后,在全省首个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政策的城市。

据悉,《铜陵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是在现行的《铜陵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文件基础上,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以及《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该市实际作出的修订和完善。《办法》内容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普惠与优待相叠加、当前与长远相统筹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构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依托,以医疗优惠、医疗补助为补充,个人负担为辅助,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该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规范、有效落实。

《铜陵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八条,内容明确了保障对象范围,相关工作原则、制度等,以及保障对象可依法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以及医疗优待等相关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对照部“两个办法”和省“实施办法”进行了融合、调整和优化,并实现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其中,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将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待遇的“烈士老年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增加了医疗保障内容,包括关于优抚对象在优抚医疗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优待相关内容,视当年度资金结余情况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优抚对象实行二次补助;明确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式,提高医疗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等。《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权责和分工。

据了解,该《办法》文件草案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制,并向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征求意见后,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完善、印发,进一步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洪霞 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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