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深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来源: 史宗耀 2024-07-11 16:24:50 责编: 余红霞

近年来,蒙城县司法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拓展工作思路,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等措施,构建一条多方参与、联动联调的调解服务渠道,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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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筑牢矛盾纠纷“防火墙”。县司法局着力把村(社区)调委会打造成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主阵地,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全覆盖;同时从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和职能发挥入手,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机制,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坚决筑牢矛盾纠纷“防火墙”,形成“哪里有人群,调解网络就覆盖到哪里;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抓前端、治未病”,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前沿。组织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调解力量,围绕辖区内高发的婚姻家庭、土地纠纷、劳务纠纷以及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摸排工作,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得出、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稳控得好,真正发挥基层调解队伍“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从源头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发生。

强化运行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各乡镇(街道)设立综合接待窗口先行登记群众诉求,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及时进行梳理、划分出黄橙红风险等级,进行分流指派、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实现“一站式”受理、“一键式”分流、“一揽子”调处。对一般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对重点或复杂风险等级的矛盾纠纷,依托5+N会商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部门合力,开展多元化解,严防各类“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做实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成效。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采取进村入户或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回访,充分了解协议履行、当事人思想动态及行为有无反常等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果断采取措施。今年以来,全县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92件,回访当事人6300余人次,实现“事心双解”,更是巩固了调解成果。(史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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