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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全面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来源:洪霞 2024-11-21 18:14:02 责编:顾亦飞 许梦源 纵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以来,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依法依规办理。目前,已经全面完成2座县级以上烈士陵园以及203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了烈士纪念设施边界清晰明确,为社会各界群众瞻仰纪念设施、祭奠缅怀英烈提供庄严、肃穆、文明场所。

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今年5月份该局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明确工作步骤及办结时限,指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辖区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的摸排梳理,对符合划定保护范围的,会商同级自规部门、文旅文物保护部门、相邻利害关系部门或利害关系人,因地制宜,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该局紧密联系协调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并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会议调度、定期实地督导、建立工作通报机制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推进进度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和解决。

今年7月份,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率先在全市完成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铜陵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划定,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并解读。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通过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现状精准测绘、与相邻单位确认保护范围红线、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意见、书面报请县级政府批准、发布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步骤,将工作任务清单式,纳入台账式管理,确保了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目前均圆满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公告和备案工作。保护范围划定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此外,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检察蓝守护英烈红”专项行动,到县区开展督查指导,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增强法律保障,使后人能够更好地缅怀烈士英魂,传承红色基因。今年10月24日,铜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建立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英烈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挂牌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检察工作站。

下一步,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机制,强化教育功能,注重挖掘烈士纪念设施承载的英烈事迹和精神,充分发挥好红色阵地作用,讲好红色故事,传承好革命红色基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和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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