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起拖延多年之久的土地纠纷,在多方不懈地努力与精心调解下,终于迎来了圆满的解决。这一突破性的进展,归功于一本泛黄的老旧练习簿——它静静地躺在抽屉里,却记录着古溪乡庙上组1975年非耕地登记的宝贵信息。当尘封的页面被轻轻翻开,蓝色墨水钢笔留下的数据依旧清晰如昔,仿佛在诉说着那段历史。
乡综治干部凭借坚定的耐心与敏锐的洞察力,深入挖掘证据,从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角度出发,反复与各方沟通协商。最终,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这场时间跨度长、矛盾错综复杂的土地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各方当事人对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
退休干部汪永红,来自祁门县古溪乡古溪村庙上组,那本珍贵的老账本正是他时任生产队会计时的亲笔记录。据他回忆,这本老账本登记的是该组32户村民在1975年划分的“非耕地”,如汪三家的“5毫地”、汪四的“1.3厘地”等等。地块面积虽小,却意义非凡。如今,这本账本已整整见证了50年的风风雨雨。
据了解,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中国的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变革。关于非耕地(如宅基地、自留地等)的划分,确实存在一些具体情况。农村非耕地主要指除耕地以外的农村土地,如戈壁、滩涂、高寒山地、裸岩、裸土等,以及用于非农产业的土地,这些土地在承包和用途上与耕地存在显著差异。
当时,为了满足农民家庭副业的需要,每个农户都分有小块的“非耕自留地”,主要用于种点蔬菜等,为农民的生活提供保障。进入八十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政策的核心是将土地的经营权交给农民,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些“非耕自留地”不仅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变化,更成为了那段历史的珍贵见证。(王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