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繁华世家小区业主利用露台搭建建筑物,经规划界定为违法建设,但当事人拒绝改正。为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城管部门将存在违建的房屋“冻结”。4月21日,从合肥经开区了解到,由于房屋被“冻结”,贷款受限。迫于压力,涉事业主自行拆除了违建,城管部门将依法取消“冻结”。
2023年10月,该区城管部门查明,合肥市繁华大道与金寨路交口的繁华世家小区某栋业主王某在露台搭建起钢架玻璃棚,四周进行了围合,测绘面积50.63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界定为违法建设,同时,认为该处违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应当予以拆除。
该区应急城管局负责人介绍说,小区顶层业主圈占露台、天台搭建建筑物的现象不是孤例,不仅破坏了建筑结构,还存在诸多消防、排水等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对此反映强烈。该局莲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但当事人拒绝改正。鉴于此,城管部门报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涉案房产信息予以标注,暂停涉案房屋的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相关部门停止房屋租赁登记、市场主体登记。
直到今年,涉事业主在办理贷款时发现,因房屋被“冻结”,无法通过。迫于压力,日前,涉事业主请来施工人员自行拆除了违法建设。根据规定,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将依法解除“冻结”。
据了解,改建、扩建建筑物必须经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建设。城管部门提醒,在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请涉及业主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拆除违建,以免带来更大的损失和麻烦。”城管部门负责人说道。(胡荣贺 郑祖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