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蜀麓苑社区联合司法办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租房定金退还引发的纠纷。
不久前,石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出租房,其表示希望短租,中介表示短租需要与房东协商,但房子需要先确定,石先生便支付了500元作为租房定金,双方约定第二天与房东签订合同。然而,第二天中介公司与石先生联系表示房东不接受短租,石先生表示个人因工作未确定无法长租。他说明了自身难处,希望能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但中介公司方面态度坚决,认为前期并未承诺一定可以短租,只是表示与房东协商,现属于石先生单方面违约,这笔定金不应退还。石先生则认为中介未充分履行协商义务,且目前尚未产生实质性损失,坚持要求退款。双方各执一词,多次自行协商无果,石先生遂向社区寻求帮助。
调解员首先分别约谈了石先生和中介公司代表,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理由。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抓住了本次纠纷的争议点:中介公司在接受石先生“短租”意愿并收取定金时,其“与房东协商”的义务履行程度及定金支付的前提条件。 调解员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精神,中介在接受客户特定要求并收取定金时,负有积极、勤勉地与房东协商沟通的义务。当房东明确拒绝短租,导致石先生的租房前提无法实现时,双方在订立定金约定时的基础条件未能成就。由于事件发生迅速,中介确实尚未产生空置期租金损失的实质性损害。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一致,中介公司同意退还石先生500元定金。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彰显了社区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不仅高效、低成本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蜀麓苑社区将继续发挥好基层治理“润滑剂”和“解压阀”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社区,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