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如果本人自愿放弃,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8月28日下午,在天长市石梁镇十八集社区的红色宣讲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正耐心地向现役军人郭玉良讲解《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的具体条款。
这是天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镇司法所,将政策法规宣传与红色宣讲相结合的一个生动缩影。为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及广大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素养,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基层,为现场的退役军人、军属、党员群众及中小学生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法规讲解服务,让法治观念如“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渗透到群众的生活之中。
“这次受邀参加市里的红色宣讲活动收获很大。平时有些疑惑的政策条款,经过志愿者的面对面解读,一下子就清晰了。” 现役军人郭玉良的感受尤为深刻,他已在新疆某部服役16年,正面临退役安置的选择。郭玉良还提到,平日里遇到任何麻烦事,只要给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打个电话,总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这让他能更安心在部队服役。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不仅耐心讲解,还发放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宣传材料。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沟通和“一对一”的解读,复杂的法规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极大地增强了普法宣传的亲和力和实效性,让法治文化更加“接地气”。
据了解,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通过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最大限度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史九永 姚添)
